“本案中侵权方法令意识淡漠,一味寻求经济利益,殊不知落了个专利侵权的下场。对此,咱们在法令时更重视深化普法,避免此类案子再次发生。”山西省太原市知识产权局办案人员在谈到郑德春与太原市榜首修建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太原榜首修建公司)“墙体防水对拉螺杆”专利侵权胶葛案时表明。
据悉,该案恳求人郑德春系“墙体防水对拉螺杆”实用新型专利权人。其于2013年3月15日向太原市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侵权胶葛处理恳求,称太原榜首修建公司在某医院门诊楼施工中运用的修建材料对其所具有专利构成了侵权。
在处理过程中,办案人员了解到,此前,郑德春公司的产品营销售卖人员曾向太原榜首修建公司推销过涉案专利产品,但该公司以为该产品价格过高,两边并未到达协作协议。尔后,太原榜首修建公司在市场上收购到了价格较低的涉嫌侵权产品。
在了解案子经往后,合议组屡次向被恳求人解说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使其认识到该行为触及嫌疑违背法令,需承担对应法令责任。一起,合议组还先后两次安排当事人面对面进行调停作业,终究,两边到达了宽和意向。一起,太原榜首修建公司在往后工程中如需运用“墙体防水对拉螺杆”,须向恳求人购买该专利产品。
只要遵纪守法,才干更好地推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在本案中,法令办案人员并非只重视裁决成果,而是从知识产权法令和法规的遍及和侵权利害关系的视点下手,给相关当事人上了名贵的一课,以期到达“授人以鱼,不如授之以渔”的作用。(记者张 娣)